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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曝邓玉娇曾被扯下内裤
2009-05-26 08:12   现代快报  网友评论 条,点击查看

律师曝刺死官员女子曾被扯下内裤(图)

律师夏霖
律师曝刺死官员女子曾被扯下内裤(图)
病床上的邓玉娇

  “你往哪里去,你要陪我洗澡。”“我们是来消费的,你就必须要服务!”“我就是要拉一车钱来砸死你。”……昨晚8点,自称因邓玉娇母亲张树梅至今未当面办理解除委托关系,而仍是邓玉娇代理律师的夏霖和夏楠,将一份两页的控告书递交到了巴东县公安局。

  控告书中,除直指“被控告人黄德智涉嫌强奸”,要求巴东警方立案侦查外,还大量披露了案发当晚事情起因和多处细节。尽管夏霖表示,目前暂不方便透露控告书中陈述的事实来源,但他称“这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。”

  夏霖律师

  邓玉娇受过虐待

  夏霖申请第二次会见邓玉娇

  “我还是重申我之前的态度,在邓玉娇母亲张树梅未与我们当面办理解除委托手续前,我就仍是邓玉娇的代理律师。”昨天下午3点50分,来自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夏霖和夏楠两位律师来到巴东县公安局,向县刑警大队递交了《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介绍信》。这是夏霖和夏楠介入邓玉娇案后,第二次向警方提出申请,要求会见邓玉娇。

  记者在现场看到,巴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名廖姓警官接过申请后,表示会立即向上级汇报并递交该份申请。

  而夏霖向记者证实,昨天是邓玉娇被拘留的第七天,按相关法律规定,7天是警方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嫌疑人的一个上限。“超出这个期限,嫌疑人就应该能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”。

  “只有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,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才可延长到30天,而邓玉娇案根本不是上述情况之一,我们确实没搞懂警方在怎么办案?”

  递控告书告黄德智涉嫌强奸

  昨晚8点,夏霖和夏楠两位律师再次来到巴东县公安局。“我们是来递交控告书的,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。”

  一名姓谭的副局长在夏霖的多次要求下,接下了这份被控告人为黄德智的控告书。

  昨晚9点15分,记者在夏霖律师手中拿到了这份控告书。夏霖表示,控告书中所述的“事实和理由”部分具体消息来源目前暂时不方便透露,但“我可以保证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。”

  黄德智曾要求邓玉娇陪其洗澡

  这份控告书中称,“案发当晚(即5月10日晚)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衣。邓玉娇说:‘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’。洗衣时,一个‘高个子戴眼镜的男的’(即黄德智)进入房间,走入走出两三次后,将门锁上,坐在房间床上,称其要洗澡。邓玉娇答马上出去,并向外走。”

  “走到门口时,黄德智说:‘你往哪去,你要陪我洗澡。’邓玉娇申明自己是在这里洗衣服,不在这里上班。欲开门离开之际,黄德智一把将邓玉娇拉倒在门口床上,脱邓玉娇的衣服。由于邓玉娇上身挎有斜挎式胸包,黄德智未能脱下其T恤衫,转而拉扯其裤子。此裤子为邓玉娇在浙江时所购,由于邓玉娇从浙江回巴东后身材变瘦,又未系腰带,裤子被黄德智一拉即下,内裤全露。黄德智又脱其内裤,并以手摸其下体。邓玉娇用脚踢黄德智,黄德智试图脱邓玉娇的鞋子,未能脱掉,被邓玉娇踢下床去。邓玉娇将锁解开后跑进休息室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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